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换发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根据《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7号)及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业余无线电管理配套服务工作,决定开展A、B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发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换发截止日期之前,原A、B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电台操作证书”仍可作为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操作技术能力证明。2027年1月1日起,原A、B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电台操作证书”不再作为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操作技术能力证明。
二、换发对象
对原A、B类“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电台操作证书”且核发地点信息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证书进行换发。
三、换发步骤
(一)在“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分会”网站(www.crac.org.cn)首页点击“能力验证”→“考生入口”,进入“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及信息管理系统”界面,完成报名系统的账号注册并登录。
(二)登录后点击“我要换证”,选择核发省份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并选择需要的换证类别,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并点击“换证报名”。
(三)阅读系统弹出的《告知书》后,按照网页栏目提示,完成信息填写,上传本人照片,并确保“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真实准确(联系地址写实际家庭住址,非身份证地址)。
(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正式上传换证资料后,请等待系统审核。审核结果可登录“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及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我要换证”→“我的换证”路径查询。
(五)若当前批次审核未通过,可在下一批次再次提交换证申请(请注意查看审核意见,并对应修改完善个人信息)。
四、注意事项
(一)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按照“完成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各换发批次将直接公布在“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及信息管理系统”。业余爱好者可登录“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及信息管理系统”选择批次报名换证,若当前批次人数已满,可在下一批次提交换证申请。
(二)“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及信息管理系统”换证模块仅能通过网页登陆,建议使用电脑端浏览器登陆操作。
(三)同一名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拥有多个类别操作证书的,只换发最高类别且核发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操作证书。
(四)请务必按照以下要求上传照片:
1.本人近六个月内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2.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3.电子照片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
4.电子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
5.电子照片应包含完整的头部,头部高度应在照片高度的1/2至4/5范围内,脸部必须清晰,照片高宽比4:3。
6.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图像分辨率不低于400×300像素、不高于2000×1500像素。
(五)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领取通知,将在每批次证书制作完成后10天内发布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协会”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13519288222),请关注领取。
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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